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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12-02 浏览次数:
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转发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项
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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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开发区、高新区、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》(鲁建标字〔2020〕17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》
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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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件: | |
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》 |